2004年12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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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法拟设执行“黑名单”
吴兢

  针对每年高达250多万件的执行案件,最高人民法院拟设立“执行黑名单”并向全社会公布,让故意赖债者成为“过街老鼠”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寸步难行。
 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松有在昨日举行的“建立执行威慑机制,构筑社会信用体系”座谈会上表示,“执行黑名单”中信息将十分详细,包括案号、执行法院、执行法官、执行依据、执行当事人、执行标的额、结案方式、实际执行到位款项、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。
  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“黑名单”,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。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,赖账者的生产、经营、消费空间将被全面压缩。要想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重树自己的形象,只有尽快自动履行义务才是惟一的出路。(吴兢)